浙江省米乐m6 行业协会监事会(监事)制度
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监事会管理和运作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《浙江省米乐m6
行业协会章程》制定本制度。第二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,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监事会设监事三名,其中监事长一名。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,期满可以连选连任,但一般不超过两届。监事在任期内,会员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。第三条 监事候选人资料应在会员大会召开的三个工作日前向全体会员公开,以保证会员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。第四条 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。第五条 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(一)须为本会会员;(二)未担任协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;(三)坚持原则,廉洁奉公,公道、正派;(四)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;(五)身体健康,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;(六)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。第六条 监事列席理事会和会长会议,有权向理事会或会长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;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指派监事列席秘书处会议。第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,接受会员大会领导,切实履行职责。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:(一)对本会的决策、决议、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;(二)对会费收缴、使用及财务预算、支出和决算等财务状况进行监督;(三)对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秘书长,各专业委员会以及协会聘请的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;(四)对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、运行,及各类人员的任免,会员大会的召开、选举程序进行监督;(五)对本会成员违反本会纪律,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,对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,提交理事会并监督执行。第九条 监事长可由理事会监事选举中得票最高的监事直接担任,也可由监事会自行投票产生。第十条 监事长行使以下职权:(一)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,决定是否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;(二)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,并向监事会报告决议的执行结果;(三)代表监事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;(四)签署监事会的决议和建议;(五)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。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浙江省米乐m6
行业协会第二届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